市人力社保局出“实招”化解劳资纠纷
努力打造“无欠薪瑞安”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柯步相 叶霖
作为工业大市,我市吸纳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春节临近,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高效处置欠薪案件,严惩用工违法行为,努力打造“无欠薪瑞安”。
据了解,2013年,市人力社保局共接待来访7800人次,受理电话投诉举报和咨询10200余人次;处置劳资纠纷案件1198起,为3316名劳动者追回欠薪3205万元,其中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79起,为1759名劳动者追回欠薪1704万元;启动应急资金10次共700余万元,受惠职工达2100人。
高效处置欠薪,增强职工权益保障
2013年8月19日,人力社保局接到投诉:瑞安经济开发区某制鞋企业因经营不善停业,无力支付140余名员工的工资共93.61万元。当天,市人民法院、市人力社保局介入调查,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进行询问,并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其筹集工资款。在市人民法院、市人力社保局的帮助下,李某在一周内成功追讨货款44万元,并通过变卖设备筹资50多万元。9天后,140名员工全部高高兴兴领到了拖欠的工资。
“在投诉通道方便透明后,如何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是我们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在处理职工投诉举报案件过程中,市人力社保局开辟群体性案件处置绿色通道,落实案件限时报告制度和限期办结制,一般案件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7日内办结,群体性案件当日立案,立即介入;此外,该部门还建立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受理移送机制和工伤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合作处理机制,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支付劳动报酬,而经济状况又十分困难的当事人,由市人力社保局函告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其进行援助。2013年该局共提供援助27件次,涉及职工312人。
强化行政执法,严惩用工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彻底根除“黑职介”、“黑劳工”这一社会毒瘤,市人力社保局深化“春雨、春雷、春暖和春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非法用工、使用童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2013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150家次,纠正超时加班行为11家次,纠正企业规章制度31家次;对23家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移送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案件6起,追究刑事责任2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36份,督促劳动合同签订8840人次,督促技术工种持证上岗180人次,督促社会保险参保7670人次。
人性化执法,确保群众切身利益
2013年9月,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莘塍工业区某鞋企存在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市人力社保局随即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对其负责人进行说服教育,详细说明招用员工一个月之内未订立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拖欠工资经整改拒不支付的应支付补偿金等法律规定。该负责人听后,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完成整改。考虑到该企业员工数量较多,整改难度较大,市人力社保局专门确定了一位联络员派驻企业,帮助企业做好订立劳动合同、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当月,该鞋企完成了所有整改指令。
据了解,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执法处罚的做法,采取个案处理的形式和灵活处理的办法,在政策范围内进行合理的“变通”处理,将执法检查与引导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确保群众切身利益。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可以让执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欠薪应急资金,让员工吃下“定心丸”
2013年9月18日,43位某眼镜公司的职工因公司破产拿不到工资投诉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至9月25日,该公司仍未能兑现支付承诺,且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人。
当天下午,市人民法院随即对该公司所有的财产予以查封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召集该公司所有职工,说明相关情况,启动了瑞安市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报批手续,43名职工顺利拿到24.9万元工资。
据悉,2013年,我市完善了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安排1000万元设立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用于帮扶因企业主逃逸或资产一时无法变现导致工资群体性拖欠且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这是我市为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举措之一。据了解,2013年共启动应急资金10次,受惠职工达2100人。
此外,我市还完善水利、交通、市政、电力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要求出台企业招投标之前缴纳一定数量的工资保障金,凡在施工过程中,经调查认定发生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提取保障金支付工资。据了解,我市今年共缴收建设领域、市政园林工程等工资支付保障金6729.5万元;发生严重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或租用他人场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以其上年末用工人数为基数,每人5000元标准缴纳保证金。用人单位发生欠薪,经市人力社保局调查核实后,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由该单位缴存的保证金支付。
在处理劳资纠纷工作中,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响亮地提出了“人员向一线倾斜,干部到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实绩从一线检验,形象靠一线塑造”的要求,深入企业,解疑释惑,从源头上化解劳资纠纷因素,保证了“热点”在一线“冷却”,矛盾在一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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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劳资纠纷
通过法律维权
现在劳动者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了,但对如何依法解决劳资纠纷依然存在许多不明之处。为此,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仲裁院院长柯步相指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劳动监察 欠薪案件直接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据直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瑞安经济开发区毓蒙路海关大楼东首一楼)或市人力社保局各基层所投诉,或致电全省统一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呼救电话“96309”热线投诉,另外也可登录人力社保局网站阳光政务专栏了解相关情况。
劳动调解 多渠道化解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可向用人单位工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以利于及时有效解决争议。
劳动仲裁 提供材料及时依法申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于发生争议之日起一年内提供申请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材料,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毓蒙路海关大楼东首二楼)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援助 工伤或欠薪案件无条件申请
劳动者发生工伤或欠薪的劳动争议案件,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更方便劳动者依法维权,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在市劳动仲裁院、市职工维权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者可以无条件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