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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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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店门口的鞭炮炸伤,
可否要求赔偿?
市民邓先生问:不久前,我从市区某酒店经过时,该酒店门前正在放鞭炮。当时我距离酒店门口有十多米,鞭炮和礼花突然被风刮到我跟前,我的左眼被炸伤。可否请求酒店赔偿?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答:邓先生左眼受伤,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那么首先要找到侵权人,也就是说鞭炮的燃放者要承担主要责任,酒店有义务协助调查,提供燃放者的信息。除此之外,还要看鞭炮燃放的区域,如果是在酒店管理区域内,酒店也应该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如果酒店本身就是燃放者,则是直接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林长凯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