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树枝”暴露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
■金粟
我国文化的普遍观念是“人为万物之灵”,自然界的其他万物“皆为我所用”。这是把自然看成是攫取资源的对象,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我市明镜公园日前发生一件事,一位妇女从景观树上折了好几根树枝给小孩玩(详见本报2月10日4版),暴露的就是人面对自然时的对立心理。
《孟子》有“为长者折枝”句,“折枝”历来有多种解释,其一是“折下树枝”,虽只是个比方,但也可以看出孟子以人为贵的思想。自古而今,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诸如“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驿寄梅花,鱼传尺素”、“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鱼竿”之类的诗句,莫不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
作为自然界的一员,人向自然索取必要的资源,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凡事都要讲个“度”,正如《孟子》中的另一句话所说的,“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山林不能滥砍滥伐。倘若索取无度,那是要遭到自然报复的。明镜公园里的那些树,上面还挂着营养液,还不曾伸根长叶,这个“伤不起”的时候去折树枝,就有可能毁掉那棵树,那位妇女的无“度”行为,将使我们少了一个可供欣赏的景观,或一处可供乘凉的地方。
自然不仅是人从中攫取资源的对象,也是人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不但要取之有度,还要树立足够的环境意识,在对立中求统一,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雾霾频仍、灾害多发的今天,尤其如此。比如那位妇女,她完全可以告诉小孩,树枝是树的手臂,折下去会疼的,相信纯真的孩子能够听得进去,并且,将来能够做一个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