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元的油炸肉险些要了两人命
买熟食别只看卖相
小心亚硝酸盐超标
本报讯(通讯员 徐呈蜜 胡世文 王世霖 记者 项颖)花12元买的一袋油炸肉,食用后竟然险些要了两条人命。说起前几天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经历,林女士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林女士口述:
吃了油炸肉姐妹俩被送医抢救
上月末,一位朋友来家里做客,她是个孕妇。我匆匆拉着妹妹去马屿菜市场买菜,一熟食摊前的油炸肉香味扑鼻,我们忍不住花12元钱买了一袋。
午餐,我和妹妹大快朵颐,因孕妇不宜多吃油炸食品,朋友只吃了两块。餐后半小时,我突然觉得一阵晕眩恶心,身体支撑不住滑倒在地。回头看看妹妹,她整个人脸色惨白,一直在呕吐,嘴里喊着难受。朋友说也有点恶心,但没有那么严重。
我们被家人送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刚到医院我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昏厥了。医生检查后建议立即送市人民医院救治。这之后的事情,我完全不晓得,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亲戚们说,当时情况非常危急,还好送医及时才抢救过来。
经诊断,我们姐妹俩是亚硝酸盐中毒所致。
待身体稍微康复,我就开始回想那天的午餐,其他食物我们3人吃的量差不多,只有油炸肉条孕妇没怎么吃,问题肯定出在油炸肉条上。
出院后,我们到熟食摊讨说法,要求赔偿。摊主则表示,以前从未发生过中毒事件,是我们误食别的食物所致,不给赔偿。我立即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投诉。
调查显示:
油炸肉条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屿所执法人员迅速联系林女士,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又走了一趟马屿菜市场卖油炸肉的熟食摊位,现场检查。当时,该摊位上还在销售油炸肉条,摊主说,这些油炸肉条是从一家相距不远的菜市场经营熟食摊位的黄先生处购买的。
执法人员找到了黄先生的摊位。调查发现,黄先生经营油炸肉条8个来月,都是自行加工销售,顾客以附近居民为主,另外还供给几家熟食摊。
执法人员对两个摊位销售的油炸肉条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均含有亚硝酸盐成分,且含量严重超标。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将两处的油炸肉条送往温州进行定量检测。
种种证据显示,林女士姐妹俩食物中毒事件与油炸肉条脱不了干系。两摊主均表示愿意赔偿。经执法人员多次协调,最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摊主一次性赔偿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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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肉类是否含有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发色剂),允许在肉制品如香肠、火腿肠等食品中使用,其主要作用是保持肉的色、香、味及形成肉制品独特风味的作用,可使肉制品呈现鲜红色,同时有效地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长,具有防腐保鲜作用。
但是,亚硝酸盐可与食物或胃中的仲胺类物质反应生成亚硝胺,而亚硝胺是国际确认对人类的食管癌、鼻咽癌、胃癌、膀胱癌发病有关,我国对亚硝酸盐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如何鉴别肉类是否含有亚硝酸盐呢?相关人员传授了一手。
鸡肉煮熟后应当是白色或灰白色的,猪肉应是灰白色或浅褐色的,而牛羊肉应当变成浅褐色至褐色。如果肉只是表面的颜色特别红,可能是用了酱料上色或色素。如果肉从里到外都是红色的,那么一定是添加了亚硝酸盐,用了亚硝酸盐的肉特别嫩。
本来肉类是由肌纤维构成,煮熟后能够撕出非常细小的肉丝,如果熟肉基本上吃不出肉丝的感觉来,而且水分特别大,就有加入亚硝酸盐的嫌疑。此外,加入亚硝酸盐较多的肉还有一种类似火腿的味道,和正常的肉味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