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第七轮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
本报讯(记者 朱程芬)近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获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突出作用,我市将开展第七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
据悉,市第七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外地受聘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届时将通过申报、资格审查、评审、公示、审批等环节评选出25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需于4月28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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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七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参评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在各自领域作出显著成绩,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2009年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三等奖(含)以上、温州市(厅)级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二等奖(含)以上、瑞安市级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一等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者。
2. 获得发明专利或3项(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者,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完成温州市级(含)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重大攻关项目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4.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且获得温州市级优秀论文二等奖(含)以上;或取得国家级成果1项(含)以上、省(部)级成果2项(含)以上、温州市(厅)级成果3项(含)以上、出版专著1部(含)以上等成就之一,且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 在教育科技、医药卫生、社科文艺、经济金融、农业生产等管理创新工作中,成效显著,被公认的我市某行业代表人物或学科带头人。
6. 在其他行业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在市内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