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明任金潮港河长、李无文任高楼溪河长……
市领导一对一“包河”治水
本报讯(记者 林长凯)市委书记陈建明担任金潮港河长,市长李无文担任高楼溪河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担任三十一溪河长,市政协主席白一帆担任三十四溪河长……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武部部长担任市级52条河道河长,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
据了解,去年4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河道2418条,查明垃圾河、黑臭河284条;4月底对这284条河道建立河长责任制,由镇街领导和村干部担任河长,并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河长的倾情参与,有力推动了“两河”整治,许多垃圾河、黑臭河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当地百姓的赞赏。
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街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的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记者从市治水办(河长办)获悉,我市2418条河道中,省级河道1条,温州市级河道2条,瑞安市级河道52条。除飞云江、温瑞塘河、瑞平塘河主河道的河长由省、温州市级领导担任外,市级河道河长由市领导担任,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这些河道都有联系部门和责任单位,他们协助市级河道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督促相关镇街处理。而各镇街领导担任镇街级河道河长,村“两委”成员担任村范围内河道的河长。据悉,“河长制”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2014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河长制”将助推我市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市要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街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17年,全面消除黑臭河,全市跨镇街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实现“河洁、水清、岸绿、景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