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道德线”
也是“法律线”
■金 粟
凡事都要讲个规矩,这规矩就是“道”,比如要爱护花草树木,垃圾要丢到垃圾桶里去,不要乱穿马路等等。讲了规矩的,我们说这人“有德”了;不讲规矩的,我们说这人“无德”。所谓道德,可以说是“有德的道”,也可以说是“有道的德”。
在交通繁忙的现代城镇生活中,“红灯停,绿灯行”,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矩。车流和人流聚集在十字路口,恰如水库里的蓄水,绿灯如开闸,涌流而过,红灯如关闸,截断水流。因为有交警盯着,有监控守着,有法律管着,所以司机不敢违规,行人也算有矩,虽然未必全然出于心甘情愿,但我们仍然说他们有道德,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不过,开车走路,仅凭“最低的道德”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更多的路段上,比如面对斑马线,往往就不是法律所能管控的。虽然“没有法律硬性执法保障”,但司机和行人在斑马线前面仍要讲规矩。看到斑马线,车辆要慢下来;看到行人过马路,车辆要停下来:这是车让人。行人也不可见了斑马线就往前冲,“开闸泄流”的时候要留步,“关闸断流”的时候再举步:这是人避车。十字路口有法律意义上的红绿灯,斑马线上有道德意义上的红绿灯。
有的人眼中没有斑马线,心中也没有规矩,开车走路全凭脚做主,这是无知,需要教育,“三代才能培养一个贵族”,提高素质不容易;有的人眼中有斑马线,心中却没有规矩,只要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就任意所为,这是无德,需要教训,“假装睡觉的人叫不醒”,一切靠自己觉悟;有的人心中有规矩,但常常因为看不到斑马线而坏了规矩,这是无意,需要警示,于是,彩色斑马线应运而生,瑞城最近就新增了20条彩色斑马线(详见本报3月24日9版),它可以通过视觉冲击,点亮司机和行人心中的道德红绿灯。
心中的道德红绿灯不仅闪亮在斑马线上方,也闪亮在任何一条哪怕是极其偏远的乡间小路上。车让人,天高地阔;人避车,天长地久。
其实,在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我们都要亮起心中的道德红绿灯:绿灯,“有所为”;红灯,“有所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