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注册登记仅需4项材料
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海关新政惠及千余家瑞企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严小章 通讯员 叶有成 温安慈)“这可比以前简便多了。”近日,东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仅带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副本复印件等4项材料,便办好了注册登记手续。可以往他还需要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4项材料。
这得益于海关总署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该新政策惠及1700余家瑞安外贸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指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由8项精简到4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由3年有效变为长期有效,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也由7天变为1年。
数据显示,我市目前共有进出口企业1733家,其中A类企业154家。去年一年,全市进出口企业中注册、变更、换证等合计725家。“该新规定的实施,将为海关和外贸企业减少不少人力物力成本。”温州海关瑞安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
新规定不仅包括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证书时效性的内容,还涉及报关企业注册条件、服务范围,报关人员从业资格等近20项内容。新规定的实施不仅大大简化了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手续,也方便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以报关企业注册为例,新规定减少了注册资本150万元、报关员5人以上、报关业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而且只需递交一次材料就能同时完成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
新规定带来的变化并不意味着海关对报关企业放任自流。“新规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关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让海关既服务好,又管得住。”温州海关瑞安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登记证书变成长期有效后,海关将要求企业每年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报关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许可延续申请,海关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