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委托异地检验
别忘了申请委托
异地环保检验
本报讯(通讯员 林抗 记者 李心如)近日,市车管所车管大厅专门开设了环保合格标志和环保委托窗口。车主在办完新车上牌或者申请委托机动车异地检验时,还须到14号窗口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申请委托异地环保检验。
据悉,今年1月1日起,参加年检的机动车,还需参加环保年检。而很多车主到车管所申请委托异地年检时,忘了申请委托机动车环保检验,导致在外地行驶时遇到许多限制,无奈还得回瑞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或者申请委托机动车环保检验。
据了解,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地申领环保检验标志,确需在其他市申领环保检验标志的,可凭注册登记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单。
申请委托车辆异地环保检验需要什么手续呢?
车管大厅环保窗口工作人员介绍:车主本人在车辆年审前的3个月内带上行驶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填写《委托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便可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带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要注意的是,《委托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有效期为两个月,也就是说,车主要在两个月内将车辆开到委托地市的检测站进行环保检验。
“申请委托异地检验的前提是需将车辆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工作人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