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建的临时建筑成了“长住房”》后续
开发区管委会:腾空后立即拆除!
市政园林局已要求人员搬离
■记者 郑旦
“毓蒙路2050号人才村小区西侧的河边有一排临时建筑,报道说早要拆除的,可现在5月份了还是没拆,这是为何?”近日,多位市民向《瑞网议事厅》反映这个问题(详见本报3月24日第六版《5年前建的临时建筑成了“长住房”》)。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这一排砖木结构的单层小屋的外墙上,用油漆画着8个大大的“拆”字,但里面却住着人。
“里面住的是环卫工人,居住条件太简陋了,看着挺可怜的。”附近居民徐大伯听闻记者来意,第一反应就是希望有关部门能照顾好这些辛勤劳作的环卫工人。
家住人才村小区的李阿姨说:“这片临时建筑建起来都5年多了,太脏了,夏天苍蝇蚊子满天飞,各种垃圾堆得人一样高了。能拆了,我们肯定拍手叫好!不过,也希望政府部门要以人为本,既要拆除这些违章,也要给环卫工人一个栖身之所,不能让他们睡大街上去。”
那么,“拆”字都画上去了,为何还没拆掉呢?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了市住建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队长陈剑宇。陈剑宇表示,3月20日,他们已通知原施工方于10日内拆除该建筑,但施工方并未拆除。该大队已多次向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要求联合强制拆除。
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地块确为管委会管辖,该临时建筑也确是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于2009年7月份为建设毓蒙路一号桥时所建,作为工人临时居所。而后被市政园林局市政管理处要求保留,用作瑞光大道两座危桥重建时工人住所,至今并未向管委会通报工程是否完工。“希望市政管理处能妥善搬迁临时建筑里面的人员,之后我们会对该建筑进行拆除。”
市市政园林局市政管理处主任林冰向记者解释,2010年12月,瑞光大道两座危桥重建,他们保留了该临时建筑,后来,东山街道上埠村对祥丰酒店前的河道进行驳坎工程,该建筑被上埠村继续保留使用至今。
东山街道上埠村村委会主任叶建平则表示,河道驳坎工程已于去年8月份完工,现在里面住着的环卫工人并不归该村管理。
随后,记者致电市市政园林局环卫处,一工作人员说,住在这里的环卫工人归温州市利华道路保洁有限公司管理,从事上埠村道路保洁工作。他表示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保洁公司反映。
就在记者发稿时,该工作人员来电说,该局城建监察大队已要求温州市利华道路保洁有限公司帮助住在临时建筑里的环卫工人立即寻找新住所,尽快搬离。对方表示接受。而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表示,只要人搬出去了,立即进行拆除。
一圈下来,事件仿佛有了结果。这个5年前建的临时建筑何时会被拆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这排临时建筑外围依然杂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