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权和监督“两手”管好“一把手”
安徽安庆市探索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
2013年4月,安徽安庆市出台《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一把手”进行限权,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一年多来,安庆下决心用限权和监督的“两手”,管好“一把手”。
限权 个人裁量事项交给组织,决策通过集体作出
“就是要革自己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对“一把手”限权,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这样说。
2013年,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尹志军在“三个不直接分管”实行后第一个“交权”。当年,该局设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将土地出让方案、矿管权转让等原先可以由个人自行裁量的权力或是掺杂人为因素的评估统统交给组织,统一商议决定。
“决策是集体做出来的,任何个人就算给他送了礼也起不到太大效果。”尹志军举了一个例子:有些事以前一个科长就可以说了算,现在却要上会讨论,1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必须进交易中心,5万元以下的项目需统一邀标,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经集体决策,每一个项目都设立领导小组,而且每个月对相关信息至少进行一次公开。
“集体决策比个人拿主意来得好,至少保证方向上不会犯错。”安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唐厚明说道,规划局成立了业务讨论会和规划委员会。方案决策需要邀请国土、房产等其他单位一起开会研究。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规委会需及时向书记和市长报告,任何拖延作梗的行为都无处藏匿了。
“一把手”限权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2013年安庆市直单位所有项目,都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开运行,其中,仅建设工程就有533项,总交易金额78.48亿元,节约资金13.94亿元。安庆市监察局局长胡腊香说:“一年多来,‘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包括在垂直管理单位中得到了全面落实,成效明显。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我们将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检查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防控腐败风险。”
监督 强化监督,对反映干部的举报“双向”核查
2014年春节,安庆市部分县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现是由于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地方干部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疏于管理和防范。于是,纪检和组织部门启动了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了20名相关责任人,还有一些干部正在接受调查。在安庆,类似举措真正让纪律成为了“带电的高压线”。强有力的监督,正是规范权力最重要的保证。
对于违纪违法案件,安庆近年来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只要触犯法纪,监察部门便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毫不手软。“2013年安庆查处了10余名县级干部和基层干部,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的震慑。”胡腊香说。
同时,安庆市对涉及反映干部问题的,无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网上举报,都实行“双向”核查,既查被举报的干部,让被举报查实者受到应有惩处;也查举报的来源,对无中生有、编造情节告“黑状”的,一律严肃处理。2013年安庆为22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去年,安庆市开展了3轮加强廉洁自律、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检查,公开通报3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件,纠正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5起、处理63人。
每个月的第一天,安庆就会有一名局长走上1584“要我办事”政风热线值班,针对打进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解答不上来的下午回访时必须给予回应,老百姓场内场外进行打分。“通过热线推动,干部主动干事、为老百姓干事的意识增强了。”唐厚明说,“公开才能让权力姓‘公’,所以局里能对公众公开的事就要全部公开。”
自律 “不直接分管看似权小了,但责任更大了”
在虞爱华看来,光有上边的“两手”还不够,还要以自律作基础,“身为‘一把手’,要做到三不怕——不要怕人说我无权,不要怕人说我无钱,不要怕人说我无情”。“三个不直接分管看似权小了,但责任更大了。”虞爱华说。
每天市电台、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安庆市都会插播廉政公益广告,在城乡交通干道户外公益广告中,廉政广告的内容超过30%。每逢节假日公职人员都能通过手机收到廉政短语。
此外,安庆新提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都会在任前参加集体廉政谈话、岗前廉政法规考试、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无论大会、小会,我们都强调作风建设,经常‘咬耳朵’‘拽袖子’,让干部明是非、知好歹,对群众反映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教育,使干部绷紧廉政弦、守好廉政线。”安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高龙海谈道。
安庆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对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发生的每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安庆都会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予以公开通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我们还将近年来被查处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制成纪录片,组织全市广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干部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要求,不碰‘带电的高压线’。”胡腊香说。
“不想腐”是通过思想教育,让干部自觉远离腐败、抵制腐败、反对腐败,而“不能腐”则是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让干部干不成坏事。“一系列制度实行以来,市直部门针对‘一把手’的投诉明显减少,信访投诉案件也直线下降,2013年全年的效能投诉案件为零。”胡腊香说。
[专家解读] “一把手”可以监督分管副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实行权力限制,是反腐防腐、权力运行机制中新的尝试和探索,避免“一言堂”。
“‘一把手’腐败在党政机关是比较普遍的,而不具体分管某项具体事务后,一方面可以有效分解‘一把手’的权力,而且‘一把手’本身就可以对分管的副职起到监督作用。”汪玉凯说,“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后,对于重大事项仍然知情,经党委会班子讨论之后一起决定,“‘一把手’就只有一票了,党委会就不再只是形式存在。”
[相关链接] 多地“一把手”限权的实践
▲今年2月,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下列五项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
▲2013年6月,云南省出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其中明确,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在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时须末位表态。
▲2012年,重庆市各区也曾就“一把手”分权进行分头尝试。
▲2010年,广东省发文提出,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
▲2010年,辽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出台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要求明确由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分别分管上述几项工作。
▲浙江省磐安县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一把手”分权防腐制度。2003年5月,磐安县开始在人财物管理相对集中的县交通局、城建局、经贸局、教育局4个政府部门中进行试点。
(综合《人民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