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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多项新政,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行业创新平台建设最高补500万

    我市出台多项新政,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行业创新平台建设最高补500万

    本报讯(首席记者 潘勤勇)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从不奖励到奖励8万元,创建行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补助金额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本,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我市是第一批被认定的省科技强市之一。为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鼓励和支持发明创造,实现温州市委提出的‘八倍增’目标,我们及时对现有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进行补充、调整、完善。”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主要包含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发挥创新平台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内容。”

    据了解,新政策有不少亮点。与以往及省内其他县市区相比,此次我市更加注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奖励。目前,省内其他县市都是对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对复审通过企业不再奖励。因为高新技术企业每三年要复审一次,费用和要求与新参加时一样,这使得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放弃复审。此次新奖励办法规定,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15万元,复审或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奖励8万元。

    同时,对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也从最高300万元上升到500万元。新政策规定,对新建的行业科技创新平台(联盟),根据其规模、作用和组建进展情况给予10万至30万元前期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装修、前期房租等筹备工作,对行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购置研发检测仪器设备、软件,给予30%的经费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另外,今年我市正在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新政策突出了对发明专利申请实审的奖励。首次提出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先给予2500元奖励,授权后再给予7500元的奖励和支持政策。同时,还加大对专利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科研、医疗机构的专利工作鼓励政策,对达到一定量的以上单位每年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认定名称奖励金额
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0万元
国家级创新型示范企业30万元
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5万元
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15万元
温州级创新型企业5万元
省级农业科技企业10万元
瑞安市农业科技企业3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15万元
复审或重新认定通过的

高新技术企业

8万元
省级企业研究院100万元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万元
国家重点实验室100万元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00万元
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20万元

认定名称奖励金额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万元
省级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20万元
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10万元
温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万元
省级新产品鉴定2万元
国家级重点新产品5万元
国家星火(火炬)计划项目5万元
瑞安市级重点科技

中介服务机构

3万元
温州市级重点科技

中介服务机构

3万元
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5万元
温州市级技术创新项目5万元
省级技术创新项目10万元
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20万元
    部分科技创新项目奖励金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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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要闻 00001 行业创新平台建设最高补500万 2014-5-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