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多项新政,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行业创新平台建设最高补500万
本报讯(首席记者 潘勤勇)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从不奖励到奖励8万元,创建行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补助金额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本,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我市是第一批被认定的省科技强市之一。为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鼓励和支持发明创造,实现温州市委提出的‘八倍增’目标,我们及时对现有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进行补充、调整、完善。”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主要包含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发挥创新平台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内容。”
据了解,新政策有不少亮点。与以往及省内其他县市区相比,此次我市更加注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奖励。目前,省内其他县市都是对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对复审通过企业不再奖励。因为高新技术企业每三年要复审一次,费用和要求与新参加时一样,这使得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放弃复审。此次新奖励办法规定,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15万元,复审或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奖励8万元。
同时,对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也从最高300万元上升到500万元。新政策规定,对新建的行业科技创新平台(联盟),根据其规模、作用和组建进展情况给予10万至30万元前期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装修、前期房租等筹备工作,对行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购置研发检测仪器设备、软件,给予30%的经费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另外,今年我市正在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新政策突出了对发明专利申请实审的奖励。首次提出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先给予2500元奖励,授权后再给予7500元的奖励和支持政策。同时,还加大对专利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科研、医疗机构的专利工作鼓励政策,对达到一定量的以上单位每年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认定名称 | 奖励金额 |
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 30万元 |
国家级创新型示范企业 | 30万元 |
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 15万元 |
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 | 15万元 |
温州级创新型企业 | 5万元 |
省级农业科技企业 | 10万元 |
瑞安市农业科技企业 | 3万元 |
高新技术企业 | 15万元 |
复审或重新认定通过的 高新技术企业 | 8万元 |
省级企业研究院 | 100万元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00万元 |
国家重点实验室 | 100万元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 100万元 |
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 | 20万元 |
认定名称 | 奖励金额 |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万元 |
省级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 | 20万元 |
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 | 10万元 |
温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0万元 |
省级新产品鉴定 | 2万元 |
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 5万元 |
国家星火(火炬)计划项目 | 5万元 |
瑞安市级重点科技 中介服务机构 | 3万元 |
温州市级重点科技 中介服务机构 | 3万元 |
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 5万元 |
温州市级技术创新项目 | 5万元 |
省级技术创新项目 | 10万元 |
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 | 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