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合同来规避责任,
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市民陈小姐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安全施工协议,明确约定乙方今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这个问题,关键要看甲、乙方是什么关系。如果双方是加工承揽关系,则承揽方出现人身伤亡,定作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是雇佣关系,则雇员出现人身伤亡,雇主必须要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是甲方把工程发包给乙方,而乙方又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那么,乙方施工人员出了问题,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总的来说,不论甲、乙方是何种关系,如果试图规避法律,对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用合同形式约定不承担,这种约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