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本月启动
本报讯(通讯员 季晓丹 林玲玲 首席记者 严小章)电信业“营改增”试点于6月1日起实施,经初步统计,我市涉及电信业纳税人包括中国电信瑞安分公司、中国移动瑞安分公司、中国联通瑞安分公司等运营商及营业厅61家。这是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的。
“‘营改增’后,电信业纳税人税负短期内将有所增加,但从长期看,电信企业税负将逐步降低。”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电信业原先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营改增”后,电信业实行两档税率,即基础电信业务11%和增值电信业务6%,税率有所提高。但随着6月1日“营改增”实施,电信企业购入的除政策限定的非抵扣项目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可凭有效凭证享受进项抵扣,这将促进电信企业税负逐步降低。
我市于前年12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据统计,截至5月底,市国税局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1673户次。其中:一般纳税人167户,占9.98%;小规模纳税人1506户,占90.02%。今年1至4月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抵扣税额共计1213万元,“营改增”行业(邮政除外)销售收入较去年增长10.59%,高于我市GDP平均增长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