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林业局)局长张金林
接听局长在线
今年农机报废补贴工作
将于9月底结束
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 通讯员 潘哲文/文 见习记者 王鹏洲/图)日前,市农业局(林业局)局长张金林接听局长在线,就我市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检疫、林业生态建设等有关政策和审批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与听众在线交流。
有市民问:农机报废怎么办理?
张金林答复:为了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加快淘汰和升级换代,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安全生产,浙江省从2012年开始先行对拖拉机实施报废补偿。同年,国家农业部在包括浙江在内的11个省(计划单列市、建设兵团、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我市从2012年同步开展了省级拖拉机报废补偿和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凡本省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有的拖拉机,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均可申请省级拖拉机报废补偿。补偿标准:14.7kw以下拖拉机1500元/台,14.7kw(含)以上拖拉机3500元/台。
依法报废旧拖拉机或收割机并换购新拖拉机或收割机的,还可以申请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补贴标准:拖拉机按马力大小不同,最低500元,最高10000元;联合收割机按机型和喂入量大小补贴3000至16000元。
张金林提醒,今年的报废补贴工作将在9月底结束,要求报废农机的本市农户或合作社,请抓紧联系当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农办)或该局农机总站,预约登记相关信息,咨询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