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行政案件败诉追责力度
今年共接收5起举报件 已办结3件
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去年下半年,市民蔡某作为申请人,反映我市某局行政案件败诉,要求市监察局对该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经查,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属实。日前,该局已向市纪委监察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这是我市加大行政案件败诉追责力度的其中一个案例。
在我市,如果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不作为或慢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被老百姓诉至法院,最后败诉要被追究责任。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部门获悉,自2010年温州市政府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以来,我市加大对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力度,更加规范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这有利于监督一些官员的行政行为。”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个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官司败诉后,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杜绝再错,特别是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这样才能推进依法行政。
2010年至2013年,市监察局通报行政败诉案件有关情况1份、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对8件行政败诉案件启动问责程序,共有15名责任人及1家责任单位被追究责任,其中受到党政纪处分6人,副科级干部4人。
今年以来,市监察局共收到关于要求追究行政败诉案件责任人责任及相关问题投诉举报件5件,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中2件。
记者从市监察局了解到,今年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信息更加公开化,在办理方式上,也由主动梳理变为接受举报。
“往年都是市监察局对上年度发生的行政败诉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从中选择典型案件调阅案卷和向法院行政庭了解有关情况,经研究后落实责任追究。”该负责人举例,今年以来,市监察局对5件有关行政败诉案件的办理,均来自信访举报的渠道,其中4件均明确要求追究行政败诉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下一步,市联席会议将对全市行政败诉案件定期进行梳理分析,进行通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培训,加强工作考核和业务指导,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