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外包装标签有讲究
错把k标成K,赔了1000元
本报讯(通讯员 林坚 记者 陈成成)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飞云所收到一份举报信,称在山东一超市花10元购买了一袋由飞云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饼干,该袋饼干的外包装标签不符合标准。信中还罗列具体违法事项和有关法律条文及处罚依据,要求涉事企业赔偿4650元,并对其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仔细查阅了申诉举报的材料,发现涉案产品外包装标签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单位大小写标注不符合要求。“营养成分表”一栏中“能量”的英文单位应为“kJ”,却标注为“KJ”(“千焦”英文为“kJ”,小写“k”是“千”的意思,大写“K”是“开尔文”,热力学温度的单位)。
执法人员检查被投诉的食品公司,现场未发现标注不规范的饼干。经了解,原来该食品公司去年底因同样问题被投诉过,也曾被质检部门处理过。自从那次后,就已经按《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该产品包装文字予以改版,印制了新包装。这次被投诉的产品应该是以前的“漏网之鱼”。
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严格按照规定标注包装标签,并要求其召回之前的所有“问题标签”食品。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该食品公司和举报人达成了和解,赔偿举报人1000元。
“一般消费者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显然是职业打假人发起的‘维权战’。”相关执法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