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新政
中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可享社保补贴
本报讯(记者 潘勤勇 通讯员 张委)又到高校毕业季,如何鼓励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已成热点问题。记者昨日从市就业管理处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新政,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等三项补贴(补助)申报工作随之正式启动。
据悉,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中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根据规定,我市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其申报对象为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类型企业。上述人员创办的企业吸纳其他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每带动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2000元;每带动1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3000元。
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主要是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其申报对象为2013年度以后毕业的瑞安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内平均年度工资低于我市当年度城镇职工和规上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给予个人1500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据悉,该项申报工作时间将持续到今年8月份,具体申报事宜可登陆瑞安市人力社保网或致电市就业管理处(电话6561150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