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糕点
引起4人
轻度食物中毒
市监人员
顺藤端掉
“三无”窝点
本报讯(通讯员 潘贻武 记者 陈成成)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岭所,受理了一起因食用“三无”糕饼引发急性胃肠炎的投诉案,在查处的同时,执法人员顺藤摸瓜端掉了“三无”食品加工窝点。
7月6日,市监局湖岭所接到消费者杜女士的投诉,称其在湖岭镇松鹤路一家小食杂店,花费10元钱购买了四袋糕饼充饥,杜女士与朋友一行4人食用后先后出现恶心、腹痛、腹泻等症状。就医后,医生初步诊断为食用不洁食物轻度中毒而引发的急性胃肠炎。杜女士等人得知缘由后,即刻向市监部门投诉。该局湖岭所对此事高度重视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多措并举做好事件应对以及后续处置工作。
当天,执法人员来到杜女士所称的小食杂店进行详细检查,现场发现杜女士购买的该批糕饼均属“三无”食品。执法人员随即扣押现场发现的4袋“三无”糕饼,并予以立案调查,还责令该店经营主提供相关进货渠道和信息。
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初步锁定生产该批“三无”糕饼的窝点位于马屿镇曹村上都村某处。7月9日上午,市监局湖岭、马屿两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发现该处有2家无证照小作坊窝点。经详细调查,该“三无”糕饼属其中一家小作坊生产。目前,该两处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均由马屿所予以立案处理。
7月9日下午,湖岭所启动辖区内小食杂店全面清查行动,责令下柜销毁 “三无”以及标识不齐全食品共50多公斤,并对1家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小食杂店予以立案调查。
由于杜女士等4人均属于轻度食物中毒,经治疗后,已经痊愈。经市监部门工作人员从中调解,该店经营主愿先行垫付杜女士等4人医疗费、误工费及赔偿共计500元。
市监部门提醒广大商家,不得经销“三无”或标识不齐全的食品,在进货时,要做好相关索证索票工作,以免不良厂家生产的不合格商品乘虚而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铺或小食杂店的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识以及相关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以确保自身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