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8月10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
我市限行区域:高桐公路—瑞枫线—沿江西路—滨江大道—上东路—开发区大道—瑞安大桥连接线—滨海大道(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所有道路
■通讯员 李建兴 记者 李心如
根据温州市政府近日发布的通告,8月10日起,将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根据通告,温州市区及瑞安市限制通行区域为:瓯江以南,沿甬台温铁路—宁波路—大连路—福州路—高桐公路—瑞枫线—沿江西路—滨江大道—上东路—开发区大道—瑞安大桥连接线—滨海大道(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所有道路;江心屿、七都岛、灵昆岛岛内道路。
限制通行的时间为每天7时至22时。违反限行规定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理,扣3分罚款100元。
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2013年12月29日起,我市已对黄标车、无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第一阶段)的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通行区域为:南至滨江大道,北至瑞湖路,东至商城大道、商城中路、商城精品街、景滨路,西至花园路、仓前街、解放南路(不含上述道路及虹桥路、邮电路)环线范围内的道路。
另据悉,我市交警部门根据温州市环保局、公安局有关规定,对已达强制报废年限、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黄标车”,启动报废注销工作。如果你的车辆已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要及时办理手续。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就要被吊销驾驶证,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还要罚款200至2000元。截至7月3日,我市尚有2377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黄标车”。
[相关链接] 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地点
绿标车:绿标车是指经检验合格的国Ⅰ(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天然气汽车和国Ⅲ(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黄标车:黄标车是指经检验合格的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天然气汽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无标车:无标车是指未领取环保标志或经机动车年检尾气不合格的车辆。
环保标志全国通用,绿标车可在已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的城市相关限行路段通行。
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地点:
瑞安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马鞍山路2号审批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塘下环保分局(塘下公共服务中心35号环保窗口)
安阳环境管理所(瑞湖路567号)
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所(经济开发区毓蒙路1699号)
莘塍环境管理所(莘塍街道镇府路邮政大楼3楼)
飞云环境管理所(飞云街道环保路28号)
陶山环境管理所(陶山镇花园底村繁峰北街151号)
湖岭环境管理所(湖岭镇便民服务中心)
马屿环境管理所(马屿镇南中南路155号)
高楼环境管理所(高楼镇龙湖社区寨寮溪组团3幢9-11号)
瑞安市天润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汀田街道凤岙村凤胜路1号)
瑞安市金安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锦湖街道下湾村)
瑞安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飞云街道瑞平北路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