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男性全额事业工作人员(含教师),从事综合文字工作。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2.具有全额事业工作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满三年,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须在32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报名、统一考试、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毓蒙路1688号);联系电话:65605128。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填写《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教育系统及镇街计生员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等规定且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2.资格审查。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占总成绩的6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暂缓本次选调。
4.面试。占总成绩的40%。注重对应试者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顺序取第一名,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员。
7.决定选调对象。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选调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流动相关手续。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拟选调人选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