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魔方】——塘下城市文化综合体“城市游乐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项目:【城市魔方】——塘下城市文化综合体 “城市游乐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城市魔方】——塘下城市文化综合体采用塘下镇人民政府(塘下新区管委会)支持、瑞安日报主导、第三方合作等创新模式开发进行,旨在打造瑞安首个集孕婴童产业、青少年教育培训、成人健身娱乐、文化汇演、产业会展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文化服务阵地。该项目将充分发挥“文化育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的重要作用,作为塘下镇政府为市民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为塘下镇居民乃至全市市民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大餐,并将成为瑞安首个投入使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
2.项目地址:“城市游乐园”项目位于城市魔方广场正前方,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
3.项目用途:大型户外儿童游乐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规模应不低于300万元(不包括租赁土地费用)。
5.资金来源:投资者自筹,全额投入。
三、谈判方式:
1.谈判人就本项目的游乐设施建设和后期管理等工作通过比价议标方式,选择合适的参谈单位。
2.中标的参谈单位(以下简称“投资人”)须与谈判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五年,并负责对“城市游乐园”项目进行投资,及负责项目的后期运营和管理工作,自负盈亏,承担建设、经营大型户外游乐场项目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责任。游乐设施安装完毕后,须通过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租赁期限届满,投资人须自行拆除机械设备,该设备归投资人所有,基础设施须无偿移交给谈判人,同时谈判人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参谈单位资格要求
1.拥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通过年检且在年检周期内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2.参谈单位应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3.参谈单位须在参选时提交项目规划方案,且投资项目设备及服务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关于质量、技术、安全、环保等规定。
4.参谈单位中标后,应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20 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证投资人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4年8月1日起,接受咨询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下午17时。
报名地点:瑞安日报社大楼310室
2.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请人本人的大型游乐设施操作证、管理证、维修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 10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工作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不接受报名。
六、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2.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万元整;项目招商结束后选定投资者,未选定的将于谈判结束后10天内予以返还(不计息)。
3.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须由企业法人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汇入(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谈判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瑞安工行安阳支行;户名:瑞安日报有限公司;账号:1203281109064203828) 。参谈单位还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参谈单位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谈单位公章。参谈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的,保证金应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上述谈判人指定账户。参谈单位应于2014年8月8日17时以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城市魔方“城市游乐园”项目保证金。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送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 日下午17时
2.谈判响应递交地点:瑞安日报社大楼310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及投资人的选定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选定。
九、联系人
陈小姐:13968880703
瑞安日报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