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升级
10分钟,足不出户
缴款轻松搞定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 实习生 潘捷)“从网上处理到缴纳罚款,不到10分钟,太方便了。”日前,市民董先生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处理交通违法后说。
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后如何快速处理,一直是许多车主头疼的问题。6月25日浙江政务服务网正式开通,新版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正式运行,方便了很多车主。只要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便民服务板块,实名注册后,进入“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处理”页面,找到“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按照相关提示,就可以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处罚。
车主可以对所有在浙江境内高速公路上被监控抓拍、罚款200元及以下且记分不满12分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网上自助处理。
据温州高速交警介绍,相较于老版,新版“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将处理对象从注册地在浙江的车辆和驾驶人,扩大到全国范围。
目前,在网上缴款除了用工商银行卡以外,又增加了工商银行无卡支付、银联、支付宝3种途径。
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二中队的尤警官说,接受网上自助处理的车辆和驾驶人在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联系方式应为手机,以便于完成相应的短信验证。此外,在“输入车辆信息”一栏中,车主需要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的,请提前记录好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相关链接] 网上处理“五注意”
1.同一本驾驶证在一自然年内,可以处理不超过3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三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网上处理。
3.网上生成的处罚决定书只能网上缴款,不适合实体大厅缴款,进入在线缴款流程后,超过30分钟未缴款成功的,需重新开始处理。
4.浙籍车辆网上处理的短信验证将发至车主(车管所登记)手机上,非浙籍车辆则发送至驾驶人(车管所登记)手机上。
5.现场民警或高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可以在网上进行缴款,缴款账户应当为被处罚人本人所有且经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