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渔民捕获“大鱼”?
系渔民海上采购,初步判断为“鲸鲨”,买卖行为可能已违法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 实习生 胡城婷)“飞云江迎来‘大客人’。”昨天,一条我市渔民捕获“大鱼”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记者通过微信上的两张照片,初步判断地点是在飞云街道一码头。一张照片显示,该码头边上停靠了一艘渔船,一架吊机正在将一条“大鱼”从渔船上吊出,放到了岸上的一辆三轮货车上。另一张照片则显示,四五个人正在费力地调整车上的“大鱼”位置,现场还有一些群众围观。通过与货车的对比,该条“大鱼”有四五米长。
昨天下午,记者根据微信来到相距飞云街道客运码头100余米的一个小码头,发现照片中的渔船还停靠在码头边上。船上的船员告诉记者,该条“大鱼”是他们于8月4日下午在福建某海域跟海上渔民采购的,重量在1000斤左右,是一条小“鲨鱼”。8月5日17时许,他们回港之后,就将其售卖,目前去向未知。
记者随即向渔政部门了解,通过照片比对,初步判断其为鲸鲨,但因没看到实体,无法确认,只用“貌似鲸鲨”来形容。“如果确认为鲸鲨,渔民进行买卖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联系上渔船老板,还需详细了解情况。
据悉,鲸鲨又名豆腐鲨,体延长粗大,是世界上最大型的鲨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鲸鲨常年生活于暖温性大洋海区的中上层,性情温和,不攻击人,寿命可达70年到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