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买下兄弟的查封房,却不料引来大麻烦,卖家租住一待就是10年,法院出面人性化调解——
老蔡家的10年讨房案终于划上句号
■记者 黄君君 通讯员 芮宣
前天中午,家住莘塍的蔡先生打开哥哥老蔡家的房门,发现其家中一片狼藉:家具都搬走了,地上落满了垃圾和灰尘。可看着这场景,蔡先生却露出了笑容:“十年了,赖在哥哥房子里的人终于搬出去了,哥哥终于可以安息了。”
蔡先生说,“租房客”老张是哥哥老蔡的好兄弟,10年前哥哥将房子租给老张1年,却没想到老张硬是住了10年。近日,在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这起10年前的官司纠纷,以老张搬进老人公寓而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兄弟的房屋被查封 老蔡买下并租给了他
“与其卖给别人还不如卖给知根知底的兄弟。”2002年,老张因为筹不出钱还债,在自家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就跟好兄弟老蔡提议买下他的房子。当年12月,经法院同意,老张将房屋卖给了老蔡。
按照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老张应该要在2003年正月十五之前搬走。“兄弟,你房子暂时也不住,要不就租给我吧?”考虑到老张的实际困难,老蔡一口应允了,双方于2003年正月二十达成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一年,年租金1500元。
2004年2月和6月,老张协助老蔡办理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老蔡想要回房子 兄弟却死活不肯搬了
“老张,租期到了,我们家也想搬进去住。”2004年租期到后,想要回房子的老蔡提出让老张搬走。“我们说过,一年到期后还让我住,现在凭什么让我搬?”老张觉得当时是急着卖房还债,房子是以偏低的价格卖出的,而且之前商量过可以再居住,无处可去的自己是绝对不会搬的。
此后,老蔡一家人多次找老张协商,但均以失败告终。“我们也知道老张家里困难,所以租期到了,也没有急着让他走,但现在我们想收回房子了。”2005年6月,老蔡一纸诉状将老张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返还房屋,并按每月125元的标准支付从2004年正月二十一起到实际返还房屋之日的租金。
当法院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老蔡一家发现老张竟然没有任何搬迁的动作。一个月后,老蔡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我现在一毛钱都没有,你们让我搬哪里去?”“当初就说好了可以给我居住的,你们再让我搬,我就死给你们看。”“你们不要强迫我搬走,到时候做出什么事情来可不要怪我。”……尽管法院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老张依旧情绪激动。
“我们当初想了很多措施,也想让老张搬进老人公寓,无奈老张未到入住老人公寓的年龄。”由于老张实属困难,又找不到妥善的解决方式,且当时情况特殊,2010年,法院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不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外由于老张名下无房产,无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程序终结。
蔡母腾出老人公寓
他搬了进去
“我哥哥已经去世了,我们想早日完成他的遗愿。”今年8月29日下午,执行局经办法官陈万敏接到了老蔡家人的电话。当即,陈万敏就联系了老张和两人所在村的村干部。
从下午4时许直到晚上8时许,老蔡的家人与老张在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唇枪舌剑。“你确实困难,但房子是我兄弟的,你得搬出去。”“当初说好了给我住,我不搬。”……最终,在陈万敏的建议下,老蔡的家人表示将自己居住在老人公寓的母亲接到家里居住,让老张搬过去住。
当晚,按上述解决方案,双方签订了协议。而对于老张十年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老蔡的家人则作出了更大的让步,“老张确实很困难,我们也不要租金了”。
经过3天的搬迁,9月1日,老张终于乔迁新居,而老蔡的家人也拿回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