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社会一方“净土”
■项建达
近年来,刷微信、看公众号、逛“朋友圈”,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新元素。不可否认,微信、WhatsApp、Line等即时通信工具的出现,极大便捷了人们的社交需求,丰富了社会的信息传播渠道。
但在客观上,微信的出现,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便利,为一部分不法分子传播谣言、诈骗及色情信息提供了生存的空间。“4月1日前不交罚款就被扣分”“警方在医院门口击毙暴恐分子”“西四环又现不明枪声”……这些谣言不仅时常出现于朋友圈,还被部分微信公众号广为传播,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生态,还严重危害了公共利益,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加强对即时通信工具的监管势在必行。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即“微信十条”的出台,犹如一种“清洁剂”,对规范即时通信操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促进即时通信工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立竿见影的影响。
作为有道德良知的社会人,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广大网民要从自身做起,拒绝转发、传播并举报不良信息,公众信息服务提供商则要主动担责,传播主流声音,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自由和秩序从来就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不能逾越法律,不能突破底线,不能妨碍他人自由。我们期待,“微信十条”的出台能切实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健康的网络环境,还社会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