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11版:百姓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租房拒不整改消防隐患
房东将被处行政拘留

    出租房拒不整改消防隐患

    房东将被处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 金邦寅 通讯员 施翊)“对于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依据相关条例,房东(二房东)可被处5日以下拘留,希望你们抓紧时间限期整改完毕。”日前,市公安消防局执法人员向市区3户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负责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仅够一人通行的狭窄木楼梯,三合板隔成的小房间一字排开,未套PVC管的电线显得很凌乱,有的房间里还放着煤气罐和煤气灶……

    这是上周消防执法人员在市区三圣门一群租房看到的乱象。

    在当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着重对群租房、通天房的“消防四要件”配置等进行了检查。对未按规定设置电气线路、在出租房内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分隔房屋等3户出租房房东或二房东,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逐条指导他们做好整治工作。

    据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解决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若干问题的批复》(省公安厅2014年7月18日)第5条规定:居住出租房屋同时设置10个以上(含)出租床位用于出租,且租赁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集中设置出租床位出租的,该居住出租房屋可以视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的“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该房屋出租人(含转租人)可以视为第39条规定的“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最新闻
   第00003版:专版
   第00004版:聚焦点
   第00006版:议事厅
   第00007版:汀田新闻
   第00008版:五水共治
   第00009版:财富榜
   第00010版:微播报
   第00011版:百姓事
   第00012版:广 告
   第00013版:专 版
   第00014版:广 告
   第00015版:家周刊
   第00016版:广 告
瑞安草根历时一年多
制作实景地沙盘
房东将被处行政拘留
硐桥社区想找一位师傅帮忙修喇叭
绿洲宾馆2处隐患未整改
出入境证件办证时限
缩短为10个工作日
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11 房东将被处行政拘留 2014-9-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