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报废补助办法,补助金额735元
至1.56万元不等,越早报废补助越高
2015年底前
将淘汰所有“黄标车”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 通讯员 郑悦慧)随着限行范围逐步扩大,“黄标车”越来越寸步难行,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瑞安市“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日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明日起,市民可到飞云街道南港村申请受理点进行申报。申报截止2015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据了解,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IV标准汽车的排放量,属于“高污染排放车辆”。经市交警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今年累计已报废“黄标车”4600多辆,还有“黄标车”16598辆。
此外,从8月10日起,温州全市“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22时。
据了解,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对未按规定驶入我市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禁行抓拍,闯禁的“黄标车”一旦被电子警察拍到,则需按规定罚款100元的处罚。
为实现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目标,我市将遵循“分类引导、适当补助;鼓励报废、促进更新”的原则。政府将鼓励符合条件车辆提前就地报废,并根据车辆车型及年限予以适当补助,一车一补。
其补助申请期限是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补助标准则是,同一车辆,在2014年申请提前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在2015年申请提前淘汰的,补助标准约为全额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