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日,696辆车免检完成年审
市车管所重申:3种情形不能免检
本报讯(记者 李心如 通讯员 林抗)记者昨日从市车管所了解到,自9月1日开始实施车检新政后,截至昨日15时许,共有696辆符合免检规定的车辆,其车主或代理人来到车管所取得了安检合格标志。多位免检车主称,政策很接地气,年检很方便。
在市车管所查验厅窗口,记者看到,在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前,围满了前来申领的车主。窗口旁放着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车主填表后,领取号码,就可以排队到窗口申领安检合格标志了。
不过,据负责核发年检合格标志的工作人员介绍,有些车主对6年内私家车免检的新政理解还存在误区,在审核时发现有些车辆不符合免检要求,导致无法顺利取得检验标志。有3种情形不符合免检要求:6年内免检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享受免检政策。
市车管所提醒:车主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代理,需出具双方身份证,车主委托书)、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待核查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后,便可领取检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