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22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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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及《瑞安市江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目前江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具备申购条件。现将有关申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江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飞云街道,江南大道以西,火车站路以北,温福铁路以东,由8幢高层建筑组成,共计1054套,每套建筑面积约70㎡,销售基准价格暂定4000元/平方米,超出住房控制标准的6000元/平方米。

    二、申请对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瑞安市区(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常住城镇居民(非农)户籍满 5 周年以上;

    2. 已婚(含已婚离异或丧偶人员)或年龄满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家庭;

    3.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含 15 平方米);

    4.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381元;

    5.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2 人及以下家庭人均财产低于 12 万元(含 12 万元);

    6. 未享受公有住房政策或已申请退出政策享受的对象。

    三、受理方式与申请时间:

    1. 原瑞祥新区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未中的家庭,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瑞安大厦四楼窗口)重新申请;

    2. 首次申购对象,请于2014年9月22日-2014年10月21日到各社区(或村委员)申请。

    四、申请家庭需提供的资料:

    1. 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2. 收入证明(固定格式);自主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财产证明(车辆商业险保单、非住宅房产证明及评估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证明或对账单);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5. 户口册或户籍证明;

    6. 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需提供由所在单位确认盖章的家庭成员工作简历;

    7.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未再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

    8. 现住房产权证明材料,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承租公房的需提供公房使用证(或租赁合同),部队军产需提供部

    队退房协议书;

    9. 夫妻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10.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11.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5838192

    监督电话:65827388

    特此公告

    瑞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4年9月19日

    关于申请购买瑞安市江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告

    根据瑞安市2014年城市 “无车日”活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2014年9月22日,对市区万松东路(安阳路口至拱瑞山路口段)上午9时至11时止;市区安阳路(仲容路口至陈虬路口段)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止,实施交通限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其他公共交通如校车、通勤车和消防、救护车辆等以外)。请有关沿线单位及广大市民予以支持配合,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9日

    关于“无车日”活动

    交通限制的通告

    绿色出行,你准备好了吗?

    9月22日“城市无车日”:

    让您的爱车休息一天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私家车保有量持续上升,截至今年7月份,我市汽车保有量为262318辆,与去年同期增长了14%。目前每天在市区行驶和停留的车辆超过7万辆,随着汽车的增多,出现霾的日数也不断攀升,“停车难”问题越发尖锐……这极大影响到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和城市环境品质的提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4年9月22日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本次“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我们的街道,我们的选择。在城市发展相当长的时期内,街道是容纳市民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以及城市公共生活的容器,步行不仅只是为了到达最终目的地,其本身也是一种生活体验,一种会带来快乐的过程。

    为大力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增强市民节约资源、关爱城市、绿色出行的意识,鼓励、倡导市民尽量选择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健康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环境品质,我们倡议如下:

    一、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除紧急公务外,应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

    二、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引导职工树立绿色出行理念,尽可能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

    三、有车族应让自己的爱车保养休息一天,乘坐一次公交车,步行一段路程,感受绿色低碳出行的乐趣,争做文明、环保市民。

    四、发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少开一天车,响应低碳交通出行,以实际行动支持公交优先、绿色交通。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绿色出行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给地球一个星期天,给空气一个星期天,给交通一个星期天,9月22日世界城市无车日请您共同参与。

    瑞安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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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22 无标题 2014-9-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