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浙”里,高考招生改革
不分文理科,2/3考试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
我市本月底将召开针对该方案的研讨会
作为全国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浙江省昨日发布了“新高考方案”。该方案将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改革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扩大教育的选择性”,以赋予考生和高校更多的自主权。
根据昨日公布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考生在升入高校的通道、参加考试、对自己考试成绩的使用等方面都有了更多的选择。
据介绍,浙江将采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自主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等四种模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其中,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还可同时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一所录取高校。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高中组负责人陈冬云。他说,此次出台的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着革命性的变化,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等方面都有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统一高考招生方面。
“统一高考方面,考试科目由原来的6门(主体考生)均为统一的必考科目,分文理,转变为6门中3门为统一的必考科目,3门为选考科目,不分文理;考试机会上,除语文、数学外,其他科目都有2次机会,成绩均2年有效;选考科目试卷的考试职能发生变化,选考科目试卷中,分学考和附加题两部分,按等级计分。” 陈冬云说。
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军义表示,市教育局将于本月底召开针对该方案的研讨会,全市高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教研员以及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将齐聚一堂,详细研读该方案,并探讨学校及考生该如何应对新的高考政策。
(记者 黄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