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还
是否构成犯罪
编号14644:捡到东西不还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犯罪,触犯了哪些法律?
市司法局回复:是否构成犯罪,要看金额是否比较大。
1、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就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有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果失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拾到者刑事责任的,就构成犯罪。
2、如果是金额比较小的,就不构成犯罪,这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失主有权取回其遗失物,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