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追授胡小丽
“省级优秀教师暨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称号
本报讯(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李波)日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追授胡小丽同志“省级优秀教师暨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称号,以表彰先进,弘扬优秀师德及社会道德。
今年10月1日上午,一名8岁男孩不慎落水,胡小丽跳入江中勇救男孩。孩子获救了,胡小丽却被汹涌的江水吞噬,献出了生命,年仅35岁。
浙江省三部门在表彰决定中说,胡小丽是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优秀师德及社会道德,三部门决定追授胡小丽“省级优秀教师暨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称号。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10月中旬,该局就转发了关于《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向“最美温州人”胡小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向胡小丽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学习方案、通过组织学习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广泛向社会宣传,大力弘扬胡小丽同志的高尚品格。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道德情操,学习她热爱教育、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学习她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学习她乐观向上、顽强不屈的人生信念。
“我市教育工作者们要在工作中将胡小丽的精神转化为实践行动,特别是以她的事件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契机,努力提升整个教育系统的道德素养,助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该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