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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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11”消费预警
网购消费请审慎
注意保留交易记录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11”消费预警

    网购消费请审慎

    注意保留交易记录

    本报讯(通讯员 杨翔 记者 陈成成)去年“双11”的淘宝交易额突破350亿元,又一个“双11”临近,针对前段时间国内电商大战的诸多问题,以及去年“双11”消费者遭遇的相关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双11”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在“双11”网购中要注意交易安全,理性消费。同时,警示商家要严把商品质量关,保证送货以及退换修服务。

    据了解,涉及“双11”网购投诉中,产品质量有瑕疵、假冒伪劣、促销活动做虚假宣传等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最好事先了解商品的市场价格,不要因为价格便宜一时冲昏头脑,非理性消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同时,在选购前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特别是其他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评价,不要一味地被图片、宣传等蒙蔽。在收到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可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

    网购时,一定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尽量选择到信用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网店购物。在网上交易、充值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MSN、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你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控制。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最好不要轻易付款。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部分网购商品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在购买前,要仔细审阅网页,看清“游戏”规则,包括查看店铺参加活动的商品是否可以调换、是否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延期发货等,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网购商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消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部分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此外,无理由退货的运费应由消费者自行承担,除非双方明确约定由经营者承担。因此,建议消费者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和运费承担的问题,在购物前与店家进行一对一确认,并保存好记录。

    网购时,消费者最好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及时截取相关网页,索要收货凭证,保证在出现问题投诉时,有证可举。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仍不能协商解决,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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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