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万参保被征地农民可“转保”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每月至少可领1200多元养老金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 实习生 赵洪武)近段时间以来,我市不少被征地农民见面的第一句话是“你办理转保了吗”。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经批准参加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基本生活补助的人员(简称参保被征地农民)可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连日来,市社保中心3号窗口的办事员胡一峰忙得“站不起来,停不下手”。“每天早上窗口前都围满了各村居的经办人员,一摞摞的材料递过来,窗口稍微空一点就要处理材料。”胡一峰说。记者了解到,自11月1日正式开始办理“转保”以来,市社保中心已经接收了3000多份材料,目前已办理1000多份。据估算,全市满足转保条件人员总计近8万人。
“社保中心这边10月底就给我们各村的经办人员开会讲解政策了,开完会我立马回村宣传开了。”正在办理手续的锦湖街道前岸村经办人员陈永建说,一听说能够转保,全村满足条件的村民就兴奋了。“每天我家都是挤满了来咨询和交材料的村民,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陈永建笑着说,仅用了一个星期,全村就有100多人交上申报材料。
锦湖街道林岙村经办人员欧阳世云正好过来帮村民补交材料,他告诉记者,村里已经有近180人提交了转保材料,这已经超过了全村满足转保条件村民的半数。“大部分被征地的农民年纪都大了,按以前的政策是办不了职工保险的,现在这个惠民新政策一出来,家里条件好的,肯定要赶紧转保。”欧阳世云说。
记者了解到,参保被征地农民在转保之前可以领取每月80元到450元不等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而转保之后,到达(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被征地农民每月至少可以领取1200多元的养老金,今后还可以按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领取的养老金水平。转保完全是自愿原则,并且没有限定时间,但必须要以村集体为单位办理手续,不愿转保人员仍可以按以前一样领取待遇。
“转保得到了被征地农民的广泛欢迎和好评,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