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公开招商办法
为拓展我镇企业发展空间,助推小微企业实现“创业梦”,走出一条小微企业集聚集约发展新路子,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振兴塘下实体经济,根据《瑞安市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实施办法》和塘下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塘下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公开招商办法》。
一、项目情况
(一)塘下东区小微企业创业园
该项目位于瑞安市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凤锦路以东,场桥浦以南,港口大道以西,场桥内河以北,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53.5亩。项目分二期实施,第一期总用地面积73.7亩,工业建设用地面积51.9亩,其中37亩左右工业用地由塘下镇政府(塘下新区管委会)主导安排,通过公开招商的办法拟选定9家左右企业入驻,每个企业安排3—5亩工业用地,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土地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自行筹资建设。
(二)鲍田小微企业创业园
该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工业区,人民路以东,华海路以南,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25.67亩,其中约10亩左右工业用地由塘下镇政府主导安排,建筑面积为18580平方米。通过公开招商的办法安排2家企业入驻,每个企业安排建筑面积8000-10000平方米,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土地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自行筹资建设,目前该项目已进行招投标,带方案出让。
二、入园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塘下东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和鲍田小微企业创业园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公开招商)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2013年度工业产值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或瑞安市2014年度小升规对象且已成功升格为规上企业。
2、企业拥有省外或海外注册身份,并在瑞安注册新公司(注册资金在3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企业现有工业用地原则上已得到充分利用,无闲置用地,现有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要达到500万元以上,亩均税费20万元以上。
4、入园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温州、瑞安产业导向政策和环保要求。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作为小微园优先安排对象:
1、高新技术企业。
2、无自有工业用地的规上企业。
3、2013年度塘下镇50优企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限于2014年11月25日前向塘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塘下新区汽摩配产业局)提供申报资料(申报表可从塘下镇政府网站下载)。
2、申报资料:(1)2013年度企业产值、税收证明材料;(2)现有用地面积(自有以土地证为准,租用以租赁合同及土地证为准)证明材料;(3)企业在浙江省外身份及在瑞安注册新公司相关证明材料;(4)企业符合优先安排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3、联系电话:65387802、66080857
四、其他事项
1、入选企业考察筛选办法另定。
2、工业用地供地价格要上报市政府确定。
塘下新区管委会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