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山法庭“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书后随附涉家暴婚姻纠纷诉讼指引
法官提醒遇家暴要注意收集证据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 实习生 赵洪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日前,市法院陶山法庭在离婚案的判决书里附加了“广告”,即法官温馨提醒。据了解,该庭以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书为载体,试行随附涉家暴婚姻纠纷诉讼指引,强化公众对人身保护裁定的知晓度。
前段时间,陶山镇的缪氏夫妇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妻子杨某说,因丈夫缪某经常过度饮酒,双方常发生争执,矛盾逐渐波及双方亲戚。目前,夫妻双方分居已有月余。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多年,而且已经生育子女,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缪某也坦承有酗酒恶习,并再三承诺改变生活习惯,双方和好尚有可能,故对杨某的离婚请求依法不予准许。
双方翻开判决书时,发现最后一页竟插入了一则“广告”。仔细阅读后,才发现这是法官的温馨提醒。记者看到,里面详细阐述了家暴的概念,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规定以及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的条件。
“针对山区家暴案件多发,但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少,维权难度大的现状,陶山法庭将涉家暴婚姻纠纷诉讼指引以‘法官提醒’的形式附在判决书尾部向当事人发送。”陶山法庭庭长薛箴言表示,该诉讼指引厘清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并简介人身保护裁定制度,对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裁定的条件及相应程序进行诉讼指引。此外,根据案件类型不同,陶山法庭判决书“法官提醒”部分还包括申请执行时间、子女探望权、离婚当事人判决未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等内容。
“此举既有助于提醒家暴受害者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申请人身保护,同时也有震慑施暴者使之停止恶行的作用。”薛箴言表示,此举在全省法院系统内未有公开报道,该庭举措尚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