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万松东路部分路段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因万松东路延伸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止,对万松东路(码头南路至市场南路段)实施道路交通限制,禁止车辆通行,请机动车驾驶人按交通标
志指示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