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因盗窃“二进宫”,重获自由后省吃俭用3年只为“还债”
他说,想活得心安理得一点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 通讯员 夏念桥)前日,一男子来到马屿派出所找值班民警帮忙。民警陈栩仔细询问后才知道,原来这名男子姓池,仙降人,今年34岁,曾因盗窃“二进宫”,这次他是来为他曾经的错误“赎罪”的。
2005年至2006年期间,20多岁的池某没有固定工作,为了“来钱快”,他3次偷窃电动车,后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重获自由后的池某无所事事两年,又重操旧业,在马屿镇、玉海街道一带盗窃。2010年5月他被马屿派出所抓获,被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这一次,池某开始反省自己。服刑期间,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改造自己,并暗下决心要为自己曾经的过错“赎罪”。
刑满释放后,池某换过好几次工作,但是不管工资多少,每次拿到手后他一定要积攒一部分,省吃俭用攒起来的钱不为买车、不为买房,只是为了“还债”。
12月2日下午,池某拿着7400元来到马屿派出所,求民警帮忙找到被他偷了钱的受害人,他要把钱还给他们。民警问他还钱的原因,他就说了一句话“我只想活得心安理得一点”。
很快,民警翻出了当年的案卷,找到了其中一个受害人杨先生的联系方式,将情况告诉了杨先生。家住马屿镇的杨先生很快就赶到了派出所。
看到池某递上的5000元现金,杨先生激动地差点说不出话来,“6年了,我还以为这钱拿不回来了。”杨先生拍了拍池某说:“小伙子,知错能改就好啊。”
另一位受害人曹女士由于家住市区,无法立刻赶来,池某便请求民警替他转交给对方。民警见他诚意十足,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承诺一定会把钱交给曹女士。池某离开派出所的时候,脚步特别轻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