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展开执法行动
前日强制腾空两所房屋
■记者 黄君君 通讯员 芮宣
前天上午,市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强制腾空专项活动,组织了30多名法院干警和70多名保安人员在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对两处被执行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其中一处属我市首例拍卖前强制腾空的房屋。
早已不是自家房产却赖着不走
当日上午9时许,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强制搬迁现场——莘塍街道某房屋。这是一栋5层楼高的落地房,房里只有少许的家具等物品,1楼有人在进行手工加工作业。仍居住在房子里的叶某某父母表示不肯搬离,其母一度阻挡在大门外,自称身体不适,执法人员随即将其抬上附近待命的救护车。
最终,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两人不再阻挡强制执行。随后,该房屋被成功腾空,前后门均被焊上了卷门。
其实,这已经是执行人员第三次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了,而如今不肯搬离该房屋的人也早已经不是该房屋的主人。原来,叶某某(该屋的原屋主)因债务原因将房屋转让给被执行人范某某,还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而范某某因欠债不还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其名下的该房屋被强制拍卖。
虽然房屋已经转让给范某某,但此前叶某某与父母一直居住在房屋里。一个月前,法院第一次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但不久,叶某某的父母借故又占用了该房屋。在第二次执行时,因担心老人的身体状况,执行中断。这一次,执行人员做好事先预案,不仅耐心说服,及时掌握叶某某父母的情绪、心态,还特意在执行现场留驻救护车一辆,叶某某的父母身体如有不适,会有专人负责送医。
拍卖前的房子被强制腾空
玉海街道某房屋的所有人林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及金融借款纠纷两个案件,市法院拟拍卖该处房产,并于今年7月份进行查封并张贴腾空公告,但林某某却一直未自动腾空搬离。
一直以来,市法院对于被执行人的房产采取先拍卖后腾空的执行方式。为了解决房屋拍卖后腾空难的问题,自5月份开始,市法院执行实施科落实了在移送拍卖前必须进行腾空,或由被执行人作出承诺,同时由其亲属、承租人作出保证拍卖后,立即腾空并交纳保证金的规定。“此前,林某某一再表示会请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却一直未付诸行动。”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强制腾空。
在腾空现场,执法干警在仔细核查了房间内的家具后,依次为每一件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和装箱。“我会尽快在拍卖前将欠款还上。”在劝说下,林某某表示。原本,强制腾空的物品将被搬往林某某的另一住处,后按照林某某要求搬至他处。
“在拍卖前,先将房屋腾空或提供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有利于加快办理速度,减少后续发生矛盾,提高效率。”执行实施科科长陈万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