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坐、不让睡,甚至还用灯光照?
市检察院检察长透露查案细节为讯问“平反”
同时通报近年来反腐案件查办情况
■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黄君君
检察院办理案件时不让坐、不让睡,甚至还用灯光照?针对坊间老百姓流传甚广的“猜想”,昨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在做客温州网访谈时为此做了“平反”,同时向社会通报了该院近年来的反腐案件查办情况。
犯罪嫌疑人过生日 检察院送蛋糕
“外界不了解我们办理自侦案件的方法,有说不让坐、不让睡,甚至还有说用灯光照,等等。其实,办案中,我们一直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王美鹏说,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起直至移送审查起诉,每一次的讯问,检察院都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坚持讯问人员和录制人员相分离原则。另外,审讯24小时内会有不少于6个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和正常的饮食。
另外,王美鹏还介绍了两个特别的例子。他说,市检察院最近在办理温州某集团原董事长绍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时,在刑拘后的第10天,工作人员发现这天是他的生日,就为他买了生日蛋糕。同样,也是在今年,立案查办市市政园林局环卫处原副主任张某某时,发现3天后是其女儿的婚礼,在查清基本犯罪事实、综合评估办案风险后,立即给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让他如期参加了女儿婚礼。待婚礼结束后,才予以收押。
据了解,自侦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是指由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
反腐一直在行动 年查办数30人左右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整肃贪腐的力度空前加大,反腐败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据悉,近几年来,市检察院每年查办数一直保持在30人左右。
2012年,市检察院查办了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原主任陈某某等3人受贿窝串案,并从中掌握了其他地区犯罪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后,在温州地区查处了一批广电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科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人。同样是在2012年,市检察院从2起暗箱操作的教师选调工作入手,立案查处了市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孙某某和高中、初中、小学3名校长职务犯罪案件,其中科级干部1人。
2013年,在国企领域,共查处职务犯罪5件11人,其中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涉案金额近900万元。其中包括市物业租赁公司周某某等5人贪污窝串案,市厨工酿造厂原厂长徐某某等3人贪污案。
2014年,市检察院还重点查处了环卫系统窝串案,从一个垃圾桶采购商入手,以案带案,不断扩大战果,先后查处了塘下环卫所原所长,市市政园林局环卫处原正、副主任,市城建监察大队正、副队长,塘下镇财政局原局长何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件,共立案9人,涉案金额达1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