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闯红灯,学会规矩走路
■陈桂芬
日前,央视报道,在全国选取了部分城市调查行人闯红灯的比例均超过了50%,最高是呼和浩特市,行人闯红灯比例为70%。公安部公布的2009-2013年行人肇事死亡人数,行人闯红灯占21.5%。从交通法规的角度来看,还真有人不会走路。
一个鲜活的生命,只因闯红灯,瞬间就与家人阴阳两隔,多么可悲,多么惨痛。行人闯红灯,屡屡发生事故,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继续闯红灯呢?而且,有人因闯红灯“倒下”,却还有人在同一个地点继续闯红灯。
看看我们周围,市民闯红灯、横穿马路的现象司空见惯。闯红灯不仅反映一个人的文明素质,更关乎人身安全。有的行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人权大于路权,车总会让路于人的,却没想到,当车速为80公里/小时的时候,车辆每秒大约行进22.2米。根据人体反应时间以及刹车距离来算,行人与汽车之间距离80米以上才算安全。不要认为“快跑几步就能闯红灯过路口”,你根本跑不过汽车!
闯红灯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的不负责,在马路上、在汽车的夹缝中行走,哪有安全可言呢?而且,有的驾驶员为了避让行人,车翻人亡的悲剧也时有发生。可以说,当行人跨出闯红灯的那一步,也就为引发交通事故埋下炸弹。
当前,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要负很大责任,如果涉及伤亡,机动车驾驶员负的责任更大。
诚然,交警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处罚还很难,很多地方索性不处罚。在笔者看来,对乱穿马路闯红灯的严管并不是为难人,而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社会规则和社会秩序的保护,对于横穿马路、闯红灯、攀越栏杆、穿越隔离带等违法交通行为,有必要现场给予罚款,或者让其戴上违规交通标志,在路口执勤站岗一段时间,规劝大家不要闯红灯,向其他行人宣传文明出行的交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