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额完成全年节能监察任务
本报讯(通讯员 蔡国坚 见习记者 张苡铭)根据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今年,市能源监察大队共对25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其中工业企业20家、非工企业5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监察任务。
从监察结果来看,大部分用能单位已完成2014年度节能目标,节能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力度和能力有所加强,如已建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全公司节能管理工作,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工作,设立专职统计人员,定期上报能源报表;部分用能单位能根据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给本单位的年度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车间和科室,并定期考核;大部分用能单位重视节能技术改造,在节能技术、产品和工艺应用上积极性较高,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都投入一定资金,部分企业在年初的节能工作计划中已编列具体节能技改项目并根据计划实施。
然而,我市节能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节能管理制度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部分用能单位能管员由统计人员担任,节能专业知识不足,同时节能目标责任分解考核、节能激励约束机制、节能奖惩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节能管理台账普遍不完善;三是个别非工用能单位单位面积电耗超过省能耗限额标准。
针对监察中发现的被监察单位的不合理用能行为,监察组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监察意见书,并跟踪监督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共发放节能监察意见书2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