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因贪腐
被判入狱7年半
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5人涉贪案昨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同案其余两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刑。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被判入狱6年兼罚款50万港元,6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入狱5年。而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本月19日作出的裁决,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联所有罪名不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麦机智指出,许仕仁的缺点是贪婪,为自己争取最多利益而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令很多香港人失望。他表示,判刑时已考虑许仕仁的功绩品格。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