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家社会团体获今年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报讯(首席记者 潘勤勇记者 黄丽云)近日,经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联合审核,全省共有318户社会团体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其中瑞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市慈善总会、市公安民警救助奖励基金会、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等5家社会团体继续获得资格。
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纳税人进行公益捐赠,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去年10月国务院就发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未超过个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也可以做相应的扣除。
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像去年社会捐赠总额约8400万元,义工队伍1万余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的落实,为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捐赠搭建了双赢的平台,将更好地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