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变“卖场”,不妨平和对待
■薛建国
朋友圈成了叫买叫卖的平台,这事儿有人觉得挺烦,以至不少人表示懒得去看微信、微博了。你可以选择看或不看,这是你的权利;但总的来说,你看或不看,不影响别人在上面扒拉自己的小算盘,这也是别人的权利(详见本报1月13日第3版报道——编者注)。
有人的地方就有买卖,即使厕所这样的地方,也成了叫卖治疗痔疮、便秘药品的绝佳之处,更何况是微信、微博这个专门“圈”人的地方呢?
通过微信、微博兼职做微商,是互联网经济的细分。本质与淘宝、京东等相同,皆属互联网经济范畴。互联网时代,我们常说要有互联网思维。无疑,那些兼职做微商者,用的就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时代,如果一切买卖还停留在街头叫卖,岂不是开历史的倒车?
互联网时代,所有移动信息平台,都可能成为商业载体。一是互联网生存发展离不开商业支撑,二是依靠互联网可以实现商业最大化,两者是“黄金搭档”。微商是什么?是互联网经济大潮中试水者。想当年,马云起步,也不过就是借助互联网帮助小企业发布一点信息罢了。今天的这些微商中,说不准会诞生下一个马云呢。以马云类比,并不是说微商高大上,但至少在我看来,他们是头脑比较活络的一个群体。“头脑活络”,以老的观念看,即使头脑活络也不应该赚朋友的钱。因为朋友之间是不讲钱的,赚朋友的钱好像有点不太地道。这种观念估计现在不可能再有市场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只要赚的不是昧心钱,谁的钱都可以赚。赚昧心钱,其行为就可能超乎法律,不仅对朋友不能这样,而且对一切消费对象都不可以。可话说回来,商业的本性是逐利,受利益驱使,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只要买卖在,就免不了有虚假和欺诈问题的存在。
这种问题的存在,不是商业模式决定的,传统商业会有,互联网商业也会有。所以,我们不能以此肯定这个或否定那个,不管什么商业模式都有相同的信用问题。
朋友圈变“卖场”,找一找,“杀熟”、卖假,问题不会少,但这种存在,就像实体店一样,都会有违规违法现象,不足为奇。抱怨可以有,但过后千万别当回事,否则,微商在你眼里就是一片黑。你不愿朋友圈成“卖场”,很简单,把那些叫卖者踢出自己的圈子,不就啥事都没有了。当然,你也可以留着他们“静观”,通过他们的买卖,判定一个人的人品,去伪存真……以平和心态对他们,你会觉得眼前多了一扇社会之窗,透过这扇,获得更多意味和趣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