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出生的孩子
如何上户
编号16014: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10月份在外地生了第一个小孩,准备年底回来给孩子申报户口。请问我到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大概要办理多久?还有我老婆也是外地户口,准备年底把户口也迁到瑞安,要准备什么资料?
市公安局回复:一、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和应尽义务,婴儿监护人应在婴儿出生30日内持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状况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市区户口在公安行政审批科,地点在市府审批中心二楼)申报出生登记。出生超过30日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提交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婴儿出生1年后申报登记的,由派出所对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进行核查,报所领导审核后办理。
二、公民婚后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仅限于女方户口迁往男方,入赘的例外),办理时需提供申请报告、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其户内未成年子女应同时随迁。夫妻双方户口性质不一致的,农业户口一方的迁移,还需提供另一方本人或其父母原为迁入村农业户口的证明、及村委会同意其落实农业户口的证明。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将妻子办理农转非户口手续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