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父母“买房娶儿媳”梦
“孝顺”儿子诈骗32万元
■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黄君君
为减轻家里负担,早日完成父母买房娶媳妇的美好期盼,“孝顺”儿子利用网店的管理漏洞,3个月内悄无声息地骗走32万余元。昨天下午,市法院对孟某犯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几番周旋骗得30余万元
返款的诱惑让他滋生贪念
今年27岁的孟某,来自湖北宜都。2010年大学毕业后,在温州务工期间,认识了淘宝网店店主杨某。2011年农历年底,孟某成为了杨某牛初乳淘宝店铺的员工,主要为网店联系业务。
2012年8月,经过淘宝工作人员推荐,杨某的牛初乳淘宝店铺成为广东某知名奶粉品牌公司的网络分销商。出于信任,杨某将与该品牌公司的业务联系交由孟某,对接人是该品牌公司E商组组长黄某,杨某自己则负责网店财务。
掌握了大权的孟某起初工作很用心,但他渐渐发现了网络经销中的一些漏洞。孟某供述,由于网络经销,盈利主要在返利部分,因此与上述品牌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需要网店先行垫付包括运费在内的全部货款,等品牌公司发货核算后,再将垫付的运费与返利返还。“这笔返还的钱,是不是可以据为己有?”不知不觉间,孟某滋长了贪念。
2012年11月,黄某联系孟某告知将返还运费5044元。“打到陈某某的银行账户,她是我们的财务。”孟某说,当时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鬼使神差地将女友陈某某的银行卡账号发了过去,并谎称陈某某就是杨某网店的财务人员。其实,这张银行卡一直是孟某自己在使用。
不知内情的黄某,很快通知财务将运费汇了过去。刚开始,隐瞒私吞款项的孟某胆战心惊了好几个星期,但他发现老板杨某一无所知,就放下心来。很快,第二笔返利款10125.44元,又被孟某故技重施隐瞒获取。
2013年1月,因年底结算将有一笔36万余元的返利款要返还,孟某提出要黄某继续汇款至“财务陈某某”的银行账户,不料却遭到了黄某的拒绝。黄某说,根据公司规定,必须将年底结算款汇至淘宝店主注册账户。1月31日,返利款汇至杨某的支付宝账户。
“最近父母一直在催我早点买房娶媳妇,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能让父母承担压力?”听说款项已经汇到了杨某的账户,孟某着急上火。
“这么大笔的钱怎么可以‘飞’了!”于是,孟某一边蒙骗杨某当年的返利款只有6万元,是品牌公司汇错款了,一边继续求黄某以个人名义将返利款汇入“财务陈某某”的银行账户。不疑有他的杨某将30多万元打回到黄某的账户。
“我告诉黄某,这是为了走流水账防止查账,杨某说了,只要是从广东那边汇款,即使是个人名义也不影响财务核算。”最后,碍于面子,黄某将杨某汇到他个人账户的30多万元,重新汇至“财务陈某某”的银行账户。
网店查账才发现被骗
当天,孟某将骗得的30余万元转入新办理的银行卡中。之后,回家过年的孟某以“老板发福利”为由,为母亲购买了一套湖北老家价值12万元的房子,又出借了4万元,剩余部分则用于做生意等个人费用。
2014年年初,因网店亏本,杨某进行查账,与黄某对账后才发现居然被孟某骗走了32余万元。同年6月9日,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12月19日,孟某退出了全部赃款32万余元。
市法院认为,孟某以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鉴于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