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安市委
关于加快省级工业强市创建的决定
(2015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瑞安市第十三届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接第1版)
3.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立足于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条件,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重点突破一批装备工业关键技术,培育大型工业成套设备、高档数控机床、高档印刷包装食品制药设备、激光加工成套应用设备、机械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大型铸锻件等产业,推动装备工业向“高、精、尖”发展。新能源汽车重点突破电池及管理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风力发电装备、高效照明系统以及光伏等产业,不断提升新能源产业在能源产业中的比重。新材料产业以延伸高分子合成材料等产业链为导向,依托华峰集团等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对市高分子材料研究院等行业创新平台的扶持,加快发展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等产品,推进产业链升级。海洋新兴产业充分利用我市海岸线资源丰富和产业资本雄厚等优势,扶持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临港物流等涉海产业。
4.努力做强外向型经济。积极扶持出口企业发展,优化完善涉外政企联席制度、通关退税政策、融资“信保贷”等扶企举措,完善汽摩配等出口基地的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参加世界性和地区性的商品展销会、博览会,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扶持发展服务贸易,拓展服务外包领域,承接服务外包项目。改善对外开放环境,深入实施“东引台资”战略,扩大与台湾交流,加大吸引台资力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设立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对外并购,提高对外部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5.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坚持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规划,重点围绕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科技服务等领域,规划布局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谋划建设一批研发、检测、信息、培训交易等公共平台。狠抓重点产业培育,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培训一批“网商大军”,着力强化电子商务对传统产业的支撑作用。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升物流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速江南现代物流园区、汀田物流中心等物流功能区建设,加快工业物流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推进瑞安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大楼等项目建设,吸引一批回归瑞商将企业总部落户瑞安。积极发展商会展、金融商保险、工业设计、科技信息等业态,不断提升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深化生产和服务企业专业化分工,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分离产品研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非制造环节,单独组建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进程。
6.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持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将行业整治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有机结合,强化治水、拆违、燃煤锅炉淘汰等倒逼举措,推进“低小散”行业和重污染高能耗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工作方式手段,以电镀、印染、小熔炼、小化工、小农业、再生塑料等行业为重点,加强行业规范引导,扩大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经济手段使用范围,强化产业政策审查、行业监管,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为工业经济未来发展腾出空间和容量。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1.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全面优化工业园发展规划,突出瑞安经济开发区飞云新区、国际汽摩配产业新城、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对现代制造企业的集聚及集约化开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打造与高品质现代化城市相匹配的现代工业基地。加快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创建,推进瑞安经济开发区向国家级开发区迈进、推动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向省级工业园区跃升,带动各类产业集聚区提质提效发展。结合中心镇工业功能区调整优化,有序引导市域中西部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和生态化改造。
2.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要求,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园“339”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园供地倾斜,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园开发建设扶持政策。要高质量高档次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按照产城联动、设施配套、特色彰显的要求,创新和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园开发建设模式,鼓励多元投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进度,尤其要重点推进现有在建、拟建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突出抓好4个温州示范小微企业创业园、湖岭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创业园、锦湖机械锻造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结合东新路沿线“三改一拆”和低效土地两次开发利用,打造690亩特色小微企业创业园。按照小微企业创业园主导产业企业数在70%以上的要求,引导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配套的小微企业入园发展。
3.加快推进工业强镇(街道)建设。把发展工业经济作为中心镇培育、重镇强街建设的重要任务,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互促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总量规模较大、特色优势明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镇街工业功能区,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工业功能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与地理相邻、产业相近、基础设施可配套的其他镇街工业功能区资源整合、联合开发。积极推进镇街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镇街抓实体经济的力量资源,加快形成以实体办为核心、多方协同联动的扶工合力。加快构建工业强镇(街道)评价考核体系,鼓励条件成熟的镇街工业功能区创建省、温州市特色产业基地,引导中西部镇发展生态工业集聚区和绿色经济,更好地提升镇街工业发展水平。
(三)强化创新驱动,推进工业集约高效发展
1.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和行业创新平台建设。以“四换三名”工程为主载体,深入实施“双百”工程,加快制定实施分行业“机器换人”行动方案,鼓励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品牌运作经营,积极申报高新型、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浙江制造”认证,实施重点技改项目,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产业技术联盟方式,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加快实施国家汽车电气零部件质检中心、北航瑞安汽车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瑞安市汽车零部件快速制造技术公共服务中心、瑞安市激光应用工程示范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其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原料和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的能力。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引导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建设力度,鼓励企业加强自身创新团队建设,推动企业研发中心向省级企业研究院跃升。
2.加快推进“腾笼换鸟”、节能减排。坚持“以亩产论英雄”,通过加强投资、产业、土地、能源、环保、安全生产、财政、信贷、价格、老厂房改造等方面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快形成政策集成优势,优化完善“腾笼换鸟”、“退二进三”的倒逼机制、激励机制、服务机制,有序引导相对低端低效、但市场发展空间仍然较大的产业实施梯度转移,腾出空间发展高端高效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围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目标,加快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完善企业节能减排监测系统,减少企业废气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清洁生产;不断优化用能结构,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和分布式能源发展。
3.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以“智慧瑞安”建设为总载体,加快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加快推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定期发布“两化融合”指数,打造“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研发工具的普及应用,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引导企业把信息技术融入研发设计、生产流程、企业管理等环节,提高生产效率、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4.强化工业人才支撑。深入实施“玉海聚才计划”,以国家、省“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人群,积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引领和支撑新兴产业发展。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办好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等一批职业技术学校,加强职工技能技术培训,加快培育一批企业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四)坚持扶优扶强,大力培育工业主体
1.实施强企培育行动计划。实施“百亿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企业向“总部企业、上市公司、高新企业、国际国内著名品牌拥有者、国标行标制订者”五型企业方向发展,力争通过10年左右努力,全市培育形成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企业。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积极承接龙头企业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培育一批“配套专家”和“隐形冠军”,进一步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提升产业竞争力和集群影响力。
2.扎实推进“三转一市”。按照企业更有创业创新活力、现代企业制度更加规范、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走出新路子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三转一市”扶持政策,重点加大税费优惠、财政奖励和专项资金、融资服务、企业用地、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重点要推进规下转规上工作,深入落实《扶持规模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意见》,以产值在500-2000万之间的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监测和服务力度,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强化企业上市政策支持和服务,加快培育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鼓励引导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造,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创造条件引导企业进军多层次资本市场。
3.引导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育、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训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企业家素质,创新经营理念,引导企业家群体专注实业、做强主业,向经营与管理要效益。大力实施“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行精益化管理模式,规范重大事项论证、决策等机制,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五)加大有效投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1.大力推进温商瑞商回归。结合瑞安工业发展实际,对接上级重要产业政策,以引进先进制造业大项目为重点,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主动加强与温商瑞商、央企、世界500强等龙头企业的对接,精心谋划和包装一批规模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示范带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大招商工作力度,统筹安排全市产业招商任务分工、资源配置及协同推进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温商瑞商“领头雁回归”工程、组织异地温州商会分期分批回乡考察投资、加大招商政策优惠等办法,大力促进企业回迁、资本回流、项目回投。全面优化招商服务,实行精准招商,落实市四套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挂钩联系重点招商项目制度,强化招商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项目履约率。
2.着力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加强对重点工业投资领域的引导,出台更加优惠的产业政策,切实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鼓励支持企业扩大对新兴产业的投资,对人才、科技创新和劳动者技能培训的开发性投资,对工业设计、购买技术、引进研发团队和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创新性投资,对购买品牌、购并企业、建设营销网络等购并重组性投资,实现工业投资扩总量与优结构同步推进。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以推进“机器换人”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和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术改造项目,争取若干项目进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3.完善工业项目推进机制。严把项目“入口关”,健全完善项目准入机制,切实在产业政策导向、科技含量、投资强度、环境评估、能源评估等方面加强项目筛选,确保新进项目优质高效,防止项目因条件不成熟而搁置。牢固树立“大前期”理念,强化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协调,坚持政策处理、行政审批、要素保障三路并进,对重点项目的空间布局、要素保障等工作,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强化统筹,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加大项目建设攻坚力度,结合“百组千干破百难”活动、借助重点工作十大推进机制,健全完善项目跟踪服务和领导干部督促联系制度,加强对项目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实施。
四、加快省级工业强市创建的各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创建工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分类指导,按照省级工业强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县联创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强化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建立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套班子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业强市创建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建立工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等制度,不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要素保障。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定向债、私募债等融资方式创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其要突出加强企业金融风险防控,落实“一企一策”、分类帮扶等风险化解机制,着力化解银行不良贷款,严厉打击逃废债,确保金融稳定。强化工业用地保障,加大工业用地供给力度,大力推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零增地”技改和“低产田”改造,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积极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结合省国土管理有关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形成用地、用能、信贷、排污指标等方面差别化的要素价格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
(三)优化发展环境。梳理完善现行各类工业扶持政策,统筹优化政策资源配置,进一步明晰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加快省级工业强市创建的政策合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政务公开和企业治乱减负力度,强化企业投诉案件查处,落实驻企服务员等制度,降低企业商务成本,不断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优化企业建设环境,继续深化“清障行动”,着力打击“村霸地霸”、霸王搬运,开展对水泥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价值和信用体系,加强工业产品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发展的促进指导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工业强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营造工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考落实。按照工业强市创建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促进机制,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工作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督查内容,切实强化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党政领导干部抓创建工作的绩效纳入对领导干部个人和班子建设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