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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五重”制 追责新常态
市纪委监察局着力构建规范化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问责“五重”制  追责新常态

    市纪委监察局着力构建规范化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记者 欧苗苗 通讯员  陈声

    在过去一年,市纪委监察局围绕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收紧拳头,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的做法,聚焦主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把职能回归到问责问廉问效上来,逐步构建起了规范化、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4年,对113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科级干部8人,同时约谈了7名科级干部,与2013年的73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相比,增加了35.4%,追责力度明显提升。

    促政令畅通

    问政

    市纪委监察局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各部门各镇街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消防安全等中心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了一批部门、镇街履职不到位、服务水平低以及监督检查缺位等问题。

    一直以来,市纪委就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落实情况,加强对重大民生问题,加强对保障房建设、食品安全、水利建设、涉农资金管理等工作的监督问责。去年6月份,飞云街道、仙降街道等部分新老违法建筑遭到曝光,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对5名责任人分别予以行政立案、书面效能告诫等处理。

    同时,市纪委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等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问责,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巡查力度,对全市100个重点项目开展了2次巡查,共发现问题11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2条。加强对节能减排、违法排污企业治理、“两违”整治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的监督问责。

    促依法行政

    问法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问责工作,督促各部门、各镇街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单位。

    在行政败诉方面,根据《温州市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对上一年度的行政败诉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向我市行政败诉责任追究联席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已对2013年4起行政败诉进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方面,依照《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市监察局加强对全市生产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如,去年发生在锦湖街道瓦窑村的出租房火灾故事中,共追究责任9人(3人科级),党政纪处分5人。

    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介入进行查处了一起政府采购活动中专家违反规定参与评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疏于监管的案件,共追究责任人4名,其中给予行政处分2人。

    促效能提速

    问效

    一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案件。如,针对陶山住建所自2013年以来收件的房屋登记案卷,共计1704件均已超时限而未办理完毕情况,给予陶山住建所通报批评处理。

    去年下半年,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软环境的若干意见》与《瑞安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办法》,推出相关措施,剑指“干劲不足、效率不高、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

    “凡是抓落实不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反‘四风’态度消极的,该问责的问责,该倒逼的倒逼,确保问责到位,作风切实转变。”去年,市纪委围绕机关效能、干部作风、“三公”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明查暗访,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78次,活动中已处理人员7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

    此外,通过行政监察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精简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服务,有效助推了审批提速提效。

    促廉洁自律

    问廉

    去年,我市城市公园管理建设指挥部监察科科长贾某、副科长林某接受吃请,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集云山上的违法建设达78处的失职渎职案件,随后,2人被行政立案,有效推动了市委市政府后续的拆违工作。

    去年一年,市纪委通过及时查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违反利益冲突回避规定等方面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案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例如,去年2月,陶山住建所工作人员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推销自家销售的钢筋案件被查处,根据《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理,并调离岗位。

    促干部履职

    问岗

    对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促进了干部积极履职。

    首先是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去年初,市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了湖岭镇花草垟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某、原村委会主任杨某挪用建设征地补偿费一案。在调查中发现湖岭镇两名工作人员可能存在失职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启动“一案双查”机制,给予鹿木社区农经员王某、鹿木社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蔡某通报批评处理。

    此外,为了推进以“免责”鼓励干事创业创新工作,市纪委出台《瑞安市鼓励改革创新推进干事创业免责办法(试行)》,规定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有轻微违纪,本应给予较轻的纪律处分,但因达到尽职要求,能够获得责任豁免,对其免于处分。

    通过一系列有效的问责举措,党员干部履职更加规范;全市党政工作推进有力,取得了显著的提升。

    强化责任追究关键在于落实惩处规定,并要做到全面覆盖。下一步,市纪委将不断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对部分问责不够到位的领域用制度规范落实,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责任追究制度、为官不为等问责制度,以问责促规范,以问责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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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五重”制 追责新常态
瑞安日报 专 版 00014 问责“五重”制 追责新常态 2015-1-29 2